【雅韵靖小】师德先进个人宣传——王艳

浏览数量:147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靖安小学     发布时间: 2020-10-2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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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艳老师在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勤勤恳任劳任怨。勇于开锐意创新,能够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认真钻研教材,积极参与教研,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效果。在生活中,该同志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注重提高个人修养,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学校领导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基本情况

 

姓名

现 名

王艳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曾用名


出生

日期

19870829

出生地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标准工资


参加工作时间

2013.8

身体状况

健康

最高

学历

毕(肄、结)业 时 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201306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3

硕士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一级教师

聘 任 时 间

2016.9

现(兼)任行政

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获何部门

何奖励

何时何地何部门受

何处分

工作格言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师德师风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坚持家访,每学期家访率需达50%,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师德师风建设记载2020年)

学习

活动

记载

1.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参加活动记载

1. 参加江苏省师德师风网络答题活动

2. 参加师德建设年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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