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28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06-04 来源:本站
2019年一年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审核通知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界定
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法定监护人来龙潭街道务工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儿童入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身体状况良好】。不包含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审核时间
2019年6月30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4:00
三、登记审核地点
靖安小学综合楼二楼教导处
四、登记审核需要提供资料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与《栖霞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校有空余学额情况下,随迁子女可以到我校提出就读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街道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在受理随迁子女就读申请登记时,学校还需查询随迁子女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校入学。
南京市栖霞区靖安小学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