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韵靖小】师德先进个人宣传——沈婷

浏览数量:299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靖安小学     发布时间: 2020-08-2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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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婷老师有用且有一颗巧心。她不仅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领会践行上级精神,还用心学习各种专业书刊,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及教学能力。面对性格各异,基础参差不齐的学生,她耐心想办法,有条不紊地组织学生互助互学,实施分类教学。面对学校的一次教研任务,她静心接受,细心准备,圆满地完成了一次次公开课课,使得一批批来宾喜笑颜开。面对班主任工作,她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灵活到位,使得班级的日常教育工作秩序井然,班级氛围积极和谐。该同志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做好学生的表率。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工作尽心尽责,态度端正,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出勤好,勇挑重担,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全心全意为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领会课改精神,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学习校本课程开放的精神,认真备课,注重抓课堂效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合作意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学生方面,发现学生出现思想认识偏差,及时给予正确引导,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此外,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关心国家时事,积极参加各种培训。 



基本情况

 

姓名

现 名

沈婷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曾用名


出生

日期

19880716

出生地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标准工资


参加工作时间

2010.8

身体状况

健康

最高

学历

毕(肄、结)业 时 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201706

南京师范大学

学科教学(语文)

3

教育硕士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一级教师

聘 任 时 间

2016.12

现(兼)任行政

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获何部门

何奖励

栖霞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2018.9

栖霞区优秀青年教师 2017.9

何时何地何部门受

何处分

工作格言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师德师风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坚持家访,每学期家访率需达50%,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沈婷

 

师德师风建设记载2020年)

学习

活动

记载

1.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参加活动记载

1. 参加靖安小学党支部学习党章活动。

2. 参加靖安小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3. 参加靖安小学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活动。

4. 参加靖安小学党支部《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学习活动。

5. 参加靖安小学组织的南京市教师职业道德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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